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月报年报制度
2009年3月23日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为深入掌握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基本情况,通报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动态,宣传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市水利局已下发渝水河[2009]24号文,要求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河道采砂管理执行月报制度和年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河道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对于不按时或如实上报报表的区县,将不予采砂许可审批或备案。
(稿源:河道管理处)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5603号 ©重庆市水利局版权所有 后台管理
主办: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89079000 承办:重庆市水利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023-89079265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 邮编:401147 投稿信箱:webmaster@cq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