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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梁平县媒体公布防汛行政责任人 


重庆梁平县媒体公布防汛行政责任人

2007年5月1日


  4 月21日,重庆梁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梁平报》上公布了全县24座小(一)型及其以上、50座小(二)型水库和3个重点城镇防汛行政责任人及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水利局结合日前开展的拉网式汛前安全大检查情况,进一步落实好防汛抢险行政首长负责制、病险水库、险工险段领导包干责任制,明确了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由县领导担任,乡镇政府领导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工程管理单位承担工程和技术责任,其余水利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由乡镇政府领导担任,当地水管单位负责人承担属地管理和技术责任行政村负责人承担工程责任。重点城镇防汛行政责任人由乡镇政府领导担任。

  (稿源:梁平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