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长寿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10〕114号
2010年8月26日
重庆市长寿区红原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三峡库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函》收悉。2010年6月12日,我局总工办组织专家对拟建工程进行了评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10年8月17日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三峡库区(长寿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重庆市三峡库区(长寿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三峡水库成库初期汛期50年一遇,满足防洪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
工程位于长江长寿城区下游左岸约3km张家沱(航道里程580.5km),占用岸线长82m。工程日接收处置规模为船舶生活污水157m3/d、含油污水51m3/d、生活垃圾2.9t/d,由一个100吨级船舶污水泊位及配套系统组成,其中:污水泊位由1艘钢制趸船和1条架空斜坡道组成,斜坡道共7跨,长92.4m,底端高程148.4m(黄海高程,下同),顶端高程176.9m,平均坡比1:3.24,宽3.3m,中间布置宽1.5m的人行踏步,两旁布置有生活污水管、含油污水管、备用管道及码头用水电管道各一根,两侧设活动栏杆;斜坡道后方挖填后形成陆域平台,上游布置污水处理场,高程176.9m,面积700m2,下游布置停车场和码头管理中心,高程180.4m,面积2170m2,填方边坡采用重力式挡墙或加筋土挡墙,陆域平台与后方由一条长161.3m,宽9m的道路衔接;船舶垃圾因量小未设置专门泊位,垃圾由收集船运至租用码头后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
工程控制点坐标(北京坐标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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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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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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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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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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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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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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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05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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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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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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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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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7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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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19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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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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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7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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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19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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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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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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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7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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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1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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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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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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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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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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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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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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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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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0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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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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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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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1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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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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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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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0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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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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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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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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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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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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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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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1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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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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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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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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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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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8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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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1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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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你单位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为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在工程亲水面,你单位必须浇注植生型混泥土或采取其他工程措施,尽量恢复河道自然面貌。
五、工程开工前,由市河道管理站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要自觉接受长寿区水务局和我局的监督管理,我局还将对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放情况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复核;严禁乱倾倒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六、工程竣工后,你单位要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河道管理 涉河项目 批复
抄送: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河道站,长寿区水务局。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编辑: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