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忠县)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10〕113号
2010年8月26日
忠县蓝天环境工程公司: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三峡库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函》收悉。2010年6月12日,我局总工办组织专家对拟建工程进行了评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10年8月17日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三峡库区(忠县)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重庆市三峡库区(忠县)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三峡水库成库初期汛后20年一遇,满足防洪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
三峡库区(忠县)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位于长江忠县县城长江大桥下游16.3km左岸顺溪场(长江上游航道里程402km),岸线长180.4m。日接收处置规模为船舶生活污水366m3/d、含油污水75 m3/d、生活垃圾7 t/d,由两个各为300吨级的船舶污水泊位和船舶垃圾泊位、专供废弃物装卸上岸的码头、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及管理设施等组成。其中:污水泊位布置于上游,主要由1艘钢制趸船和斜坡道组成,斜坡道底端高程143.7m ,顶端高程183.082m,斜坡道长101.2m,平均坡比1:3.29,斜坡道宽3.3m,中间为宽1.5m人行踏步,两旁布置有生活污水管、含油污水管、备用管道及码头用水电管道各一根;船舶垃圾泊位布置在下游,采用顺岸下河公路型式,平面布置为“之”字型,码头前缘下河公路起点高程144.2m,终点高程183.4m,下河公路长429.4m,宽9m,坡度3~10%,下河公路设置有15m×20m的调头平台共两处,下河公路及陆域平台前缘采用C20砼挡墙,边坡开挖后采用浆砌片石护坡;码头后方布置平台三个,污水处理设施平台高程184m,管理中心平台高程185.3m和停车场平台高程186m,停车场和码头管理中心之间布置有进出港道路。
工程控制点坐标(北京坐标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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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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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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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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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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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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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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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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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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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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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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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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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2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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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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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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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2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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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船前沿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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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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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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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2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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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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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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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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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公路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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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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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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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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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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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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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7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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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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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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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7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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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0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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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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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7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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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0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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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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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7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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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0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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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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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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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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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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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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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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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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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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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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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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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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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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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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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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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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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6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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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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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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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5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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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71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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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工程建设将占用部分田地和房屋,工程开工前应尽快与当地政府签订补偿协议,以确保工程顺利开展。你单位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巫山县水文站、滨江路等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为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在工程亲水面,你单位必须浇注植生型混泥土或采取其他工程措施,尽量恢复河道自然面貌。
五、工程开工前,由市河道管理站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忠县水务局和我局的监督管理,我局还将对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放情况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复核;严禁乱倾倒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六、工程竣工后,你单位要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河道管理 涉河项目 批复
抄送: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河道管理站,忠县水务局。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编辑: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