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区县水文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
2010年9月7日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水文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办发〔2010〕28号)要求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讲话精神,各区县积极启动了水文管理机构设置工作,大部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区县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完成了成立水文管理机构请示的编制上报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截至8月30日止,万州区、渝北区、武隆县、城口县等15个区县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已批复了设立水文机构,彭水县已正式举行了县水文局的挂牌仪式,江北区己经通过了编制委员会审议,正在办理批复文件。同时还有二十五个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向机构编制委员会报送了请示。各区县工作进度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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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区县水文机构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按要求在今年内完成水文机构的设置工作,全面完成建立和完善区县水文机构的工作目标任务。同时,要及时开展《重庆市水文条例》所规定水文资料审查工作,确保年內编制完成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编辑:江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