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请核对获省部级表彰及水利部颁发荣誉
证书、证章水利职工名单的通知
2012年2月6日
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有一大批水利单位和水利职工荣获省部级(不含司局级,以公章称谓为准)表彰奖励,被评为先进集体(单位)、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水利部亦先后于1985、1996年两次对全国水利系统在县以下单位工作25年和县以上单位工作30年的职工颁发荣誉证书、证章(注:水利职工领得证书、证章具体时间或有先后)。我局正编修新一轮《重庆市志.水利志》(1986~2005),决定将全市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5年获省部级表彰及水利部颁发荣誉证书、证章水利职工名单全部收入其附录。为此,市局组织人事处曾发通知,请各区县局提供有关人员名单,但少数区县尚未报送。
为能将我市获省部级表彰及水利部荣誉证书、证章的职工名单全部入志,根据区县局上报名单,并参考2009年市水利局对全市从事水利工作30年以上职工颁发纪念章的名单,我们提出了获省部级表彰及水利部荣誉证书、证章人员初步名单。
现将该初步名单附后,请予核对、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入志名单无错误、遗漏。如果相关人员己去世,请将其姓名加注“□”号。
请各区县水利(水务)局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务于2月 25 日前,将名单核实、补充,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水利志编辑室。逾期不报者,视该单位无获省部级表彰或水利部荣誉证书、证章职工。
重庆市水利志编辑室电话:89079003 89079371
(局办公室)传真:89079350
附:初步名单(点击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二 0一二年二月六日
编辑: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