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良华副局长在全市2005年水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4月7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水资源工作会议,刚才水资源处舒金扬处长回顾了去年的水资源工作,并对今年水资源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按照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一下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工作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继续加快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从1993年深圳市成立全国第一家水务局开始,全国各地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开展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全国已经有53%的县级以上行政单元成立了水务局或实施了水务一体化管理。我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与全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03年召开的渝西经济工作会议上,黄镇东书记明确指出:进一步深化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水务一体化,是解决缺水问题的基本前提。王鸿举市长也多次批示要求在我市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在西部区域应率先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随后,2004年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快水利体制改革,率先在渝西地区实行水务一体化。2005年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紧接着今年2月17日,市编委又出台了《关于渝西地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编〔2005〕26号)的文件。
可以看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非常重视我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因此,水利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渝西地区要按照市编委的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当地编制部门,按照渝西地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尽量将改革时间提前,确保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其它地方要参照市编委的文件精神,配合编制部门,拿出改革方案,协调部门关系,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年内完成改革工作。
二、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
2002年修订出台新《水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水利部门在水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职责,同时为水利部门今后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虽然作了不少事情,但对照新水法和各级水利部门“三定”职责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很不够,一些工作还是空白,区县(自治县、市)这方面的工作更弱。当前,要在抓实基础工作、突破创新上下功夫,把水资源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搞好水功能区划基础工作。水功能区是水资源保护的核心工作,水资源保护工作成效如何就在于水功能区管好没有,达到确定的功能没有。而要对水功能区进行管理,必须建立在科学划定河流和水体水功能区的基础上。现在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重要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执行,而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重要水体的水功能区划还没有划分和审批,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必须在今年内完成该项工作。
二是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水功能区划定后,水利部门在管理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水功能区实施不同的水质管理目标,这就需要对不同的水功能区进行确界立碑,同时,水功能区的管理要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水功能区、水功能区的内涵及作用等,进而参与水功能区管理,也需要对水功能区进行划界立碑。
三是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是确保水域不遭污染、维护河流和水体生命健康的控制底线,是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的依据,也是水利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这项工作不做,不仅是水利部门的失职,整个水资源保护也将缺乏依据,成为无本之源。
四是强化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监测工作。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达标没有,是否超出限制排污总量,向政府报告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情况及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的饮用水是否安全的问题,都需要拿监测数据来说话,因此必须按照《水法》的要求加强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监测水功能区监测网络系统,切实做好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基础工作。
五是切实加强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排污口设置管理是水功能区管理的主要工作,排污口设置管理到位了,才能保证水功能区达标安全。我市排污口设置管理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要严格按照水利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把排污口设置管理抓起来,严格审查。同时,我们要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责任,依法对非法设置排污口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近年来水利部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方针的一个亮点,也是今后水利工作的主线,全国各地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取得成绩,也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近期国务院准备出台建设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见,拟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全国资源节约的突破口,由此可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我市正在永川市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今年又决定新增3个地方。试点县要按要求加快工作步伐,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其它区县也要根据当地水资源特点,及早谋划,思考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路子。
四、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
刚才,水资源处对水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做了全面、详细的部署,这里只重点强调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的问题。
一是要依法收费,做到应收尽收。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取水户法定的义务,去年出台的水资源费调标政策来之不易,但一些地方有偿使用制度执行得如何,标准到位没有,是不是做到应收尽收,大家心中有数,我认为并不尽善尽美。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必须统一思想,增添措施,在短时间内把新标准执行到位,把水资源费收足收好。
二是要管好用好水资源费。水资源费收好了,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得起审计、检查,如果用不好,甚至出现违背财经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我们的工作会受到影响,干部本人会受到影响,水利部门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要加强水资源费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的规定使用,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水资源费。市局水资源处、政法处、审计处要加大对水资源费使用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坚决纠正。
(稿源:水资源处,2005[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