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宪生
在全市水利水务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图)
2007年7月31日

立足“加快”和“率先”
全面推进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宪生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的这次全市水利水务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上半年水利工作,客观分析当前水利工作形势,修订完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立足“加快”和“率先”,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创新思路,增添统筹城乡水利发展的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乃至“十一五”各项水利工作任务。下面,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入贯彻《决定》精神,水利发展步入提档提速的新阶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水利部等国家部委的特殊支持、帮助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市水利工作座谈会精神,负重自强,开拓创新,水利发展步入提档提速的新阶段。上半年,全市共完成各类水利水电投资31.6亿元,同比增长49.9%;争取中央投入取得新突破,基本落实中央投资8.7亿元,是去年同期的近2倍;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亲自关心和开发银行重庆分行、市级相关部门、市水投集团的紧密配合下,“十一五”期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63亿元财政性信贷资金和市水投集团16亿元的硬贷款顺利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的审批;36个区县出台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加快”、“率先”、“创新”、“突破”、“统筹”的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水利发展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可喜局面。
(一)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水利建设全面提速
1.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一是全市在建重点水利工程63处,总投资175亿元,规模为历史之最。上半年,在项目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国土、税务、林业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共完成投资9.03亿元,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开县鲤鱼塘水库大坝填筑完毕,“泽渝”一期工程中的南岸迎龙湖等4座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铜罐驿、松溉两大提水工程、万盛青山湖、渝北观音洞等重点工程以及丰都、南岸等13个城市堤防工程建设进展良好。二是一大批新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我市第二座大型农灌水库——大足玉滩水库正式启动,璧山三江、城口北屏、开县水位调节坝等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开工,为重庆直辖1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三是上半年共到位各类贷款资金近5.4亿元,储备土地3万余亩,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后续资金保障。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创佳绩。上半年,各区县党委、政府广泛发动群众,修复水毁工程7784处,新建小型水源工程2.73万处,新增蓄水能力900万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20.36万亩,恢复改善灌面114万亩,新增节水灌面24.09万亩。同时,配合烟草部门顺利推进了10万亩烟水配套工程和龙溪河、万州、梅江、濑溪河、三峡中部等5个大灌区以及武隆、长寿等4个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有效缓解了因去年特大干旱和年初春旱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灌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3.水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坚持“四沿”战略,进一步加快了北碚、潼南等6个区县的“长治”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和渝北、武隆等5个区县的水土保持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了涪陵、永川等11个区县世行水保项目及合川、云阳等10个区县的保护母亲河小流域治理项目的建设。上半年,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1平方公里,实施新增保护面积1880平方公里。二是22个区县的“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7个县的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三是有序推进了永川节水型社会的建设,顺利完成了铜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编制及报审工作,潼南、铜梁等有关区县积极行动,加大了水库网箱肥水养鱼的取缔力度,切实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及治理工作。
(二)超额完成“民心工程”半年工作任务
1.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级各部门把实施饮水安全工程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不少区县政府明确了专门领导,足额落实了配套资金,市水利局成立了4个饮水安全片区工作小组,帮助、指导各区县超前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上半年,全市累计完成投资3.33亿元,建成各类饮水安全工程4.55万处,解决了8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任务的56%。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乡镇供水工程建设。上半年,全市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整治销号病险水库213座,占年度任务的213%,共恢复防洪库容0.4亿立方米,保障了水库下游100多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6678万元,新建、改扩建场镇供水工程69处,占年度任务的69%,新增和改善供水人口27万人。
3.污水处理厂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3865.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土主、荣昌、石柱沿溪、奉节公平等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顺利推进。
(三)水利改革继续深化
1.水价改革。在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各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已累计完成26座向城镇和工业供水的中型水库水价核批,调标后的工程原水均价达0.6元/立方米以上。
2.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到6月底全市已完成定性、定编和落实运行管理经费的水管单位分别达到1022个、995个、750个,并成立了1368个用水户协会。与此同时,按照“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充分尊重有关区县的意愿,进一步放权于区县,将13座中型水库全部下放给所在区县管理。
3.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30个区县开展了确权划界工作,660座水库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水利工程已确权的土地面积达 92.63万亩。秀山、渝北已全部完成已成水利工程的确权颁证工作。
4.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上半年,巫山、彭水、石柱分别成立了水务局,全市目前已有15个区县实现水务一体化行政管理,13个区县初步建立了水务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
(四)水利管理不断加强,工作水平日益提高
1.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编制完成了中型水库规划并上报水利部,稳步推进了“一小时经济圈”水利发展规划、綦河、大宁河流域规划等一系列重大规划。本着“加快”、“突破”的原则,各区县对重点水源、城镇堤防、城镇供水、饮水安全、水保、水电等项目重新逐一倒排了前期工作计划。多数区县落实了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明显加快。
2.水利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水利建设“竞标”投入激励机制的通知》(渝水计〔2007〕24号);在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中全面推行的开工前、竣工前和违规违纪查处“三公示”制度、县级报账制度已初见成效;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都较以往有了明显加强。同时,修改完善了《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台了《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印发了《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水利建筑市场,强化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投资控制。
3.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市人大正式颁布施行了《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案),报送了《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办法》(修订稿),调研起草了《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和全市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的有关政策文件,我市水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对水法规的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全民的水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进展良好。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关区县和市级部门紧密配合,超前谋划,稳步推进了后扶政策的实施,顺利完成了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后扶方式确定、后扶规划编制及批复等工作,采取倒排工作时间、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的方式,如期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力争在2007年上半年把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到村、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市涉及大中型水库移民的38个区县,已全部兑现了第一笔后期扶持资金,受益移民群众满意度较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5.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首次出台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了全市水利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水利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促进了“一岗双责”的落实。上半年,水利行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6.水利信息化及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快。编制完成了《“十一五”水利信息化规划》,成立了万州、黔江、渝北等3个水文基地,全面完成重庆水利(水务)公众信息网的改版工作,推进了政务公开。同时,以“工程带科研”,顺利立项实施了2个部级、4个市级科研项目,水利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
(五)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加强防汛抗旱工作
面对今年我市严重的春旱、局部暴雨洪灾和可能发生的大洪水,各区县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未雨绸缪,及早部署,狠抓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监察局印发了《关于主要江河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制的通报》(渝汛〔2007〕15号),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类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汛城镇、山洪灾害防御区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调度计划,努力帮助灾区群众抗灾救灾,全力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通过国家防总的协调,成功实现了全国首次跨省调水,迅速解决了主城区的供水危机。
(六)“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进一步巩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了先进性教育回头看和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继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由23项行政许可审批减少到13项之后,又将乡镇堤防、供水和小(一)型以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审批权和饮水安全工程的验收权全部下放给区县,市水利局只进行审核和抽查。同时,市水利局建立了处室、直属单位对口服务区县制度,并定期由区县水利部门对市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进行全方位考评,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
纵观上半年的水利发展与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水利发展参差不齐,有的地方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不实不透,“两眼向上”、“等靠要”的观念没有根本改变,前期工作进度迟缓、项目储备较差,在建工程与年初计划相比欠账较大,自筹资金严重缺位,受益群众兴水、管水的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水利发展还没有真正摆到党委、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添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立足“加快”、“率先”,全面调整工作目标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重庆建设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决定》精神,按照“加快”、“率先”、“创新”、“突破”、“统筹”的指导思想,市水利局对今年下半年和“十一五”的水利工作目标进行了重新调整。“十一五”完成各类水利投资从300亿元调整到400亿元。
今年的工作目标调整为:
一是基本完工开县鲤鱼塘、南岸迎龙湖、涪陵龙潭、永川孙家口、万盛青山湖、綦江鱼栏嘴、武隆接龙等7处大中型水库枢纽工程,比年初目标新增2座。
二是改部分为全面开工“泽渝”一期渠系配套工程和松溉、铜罐驿长江两大提水工程。按照“竞标”投入激励机制的要求,支持鼓励新开工一批同类在建工程进度快质量好、前期工作已经完成、自筹资金已经到位、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水利工程。
三是加快防洪工程建设,确保全年建成城市达标堤防17公里,基本解决部分县城的防洪安全问题,新开工30个重点集镇的防洪护岸工程,比年初目标分别新增2公里和10个重点集镇。
四是新建、改扩建31个乡镇供水工程,实现全年解决15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比年初目标新增50万人。
五是完成8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全年整治销号300座病险水库,比年初目标增加200座。
六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9平方公里,实现全年治理面积700平方公里,比年初目标增加100平方公里。
七是全面建成大学城土主、荣昌、石柱沿溪、奉节公平,基本建成秀山、酉阳、綦江、双桥等8个污水处理厂。
八是完成雨水集蓄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1.27万处,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2万亩,年末分别达到4万处、10万亩。
九是全面启动巫溪、云阳等7个区县小水电代燃料的试点工作。
十是配合烟草部门完成20万亩烟田水利工程。
力争全年完成各类水利投资70亿元,比去年增长52.8%。
三、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立足“加快”,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下半年的水利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城乡统筹、和谐社会建设,立足“加快”和“率先”,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全市水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一)立足“加快”和“率先”,全力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1. 大力推进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此项工作是加快水利建设的根本,没有项目储备就不可能有“加快”。要做好前期工作,就必须做到工作经费、工作班子两落实。要遵循 “重点突出、效益优先、适度超前”的原则,抓紧编制完成《“一小时经济圈”水利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大规划。本着“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的思路,按照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与各区县商定并印发的前期工作倒计时工作日程表,强力推进骨干水源、饮水安全、城镇供水、城乡防洪、病险整治、水土保持、排水治污、农村水电、小型水利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十一五”乃至“十二五”的水利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里,也请各区县水利部门在开展前期工作中,特别是在城镇供水、城镇堤防、农村饮水等工程设计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人为的虚报受益人口数量和虚编工程投资,要看到项目设计、审批权力的下放,既是权力,但更是责任,千万不能搞发展规划的“假、大、空”。如果查实在工程设计、概算中存在严重不实,我们只好取消该项目,更重要的是失去了信誉度,从而影响该地区的水利发展。
2. 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职责和任务,全力以赴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06年初市政府与有关区县政府签订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市水投集团对各项目子公司实行了“六定一管”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更快地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7〕180号),进一步明确了市级有关部门、市水投集团、区县政府、区县水利局和项目业主职责,进一步对区县简政放权,并明确了相关要求:第一,原则上除主城区后备水源以外的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项目,全部纳入“六定一管”范围,由市上对各项目“定建设任务、定工程投资、定建设工期、定工程质量、定安全责任、定考核奖惩”和“财务管理”,市水投集团不再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第二,坚持“市级以上补助资金包干”不动摇。根据国家和市上新的投资形势和部分工程建设任务、规模的变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重新对在建的24个重点水利工程市级以上补助资金进行了核定,大幅度提高了补助标准,今天正其副市长将代表市政府与有关区县重新签订目标责任书。新的《责任书》的制定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庆水旱灾害比较频繁,一定要把水利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下大力气抓好”的重要指示,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不惜承担巨额债务、不遗余力减轻区县负担、加快水利建设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深化执政为民、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区县政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实行“六定一管”的项目,业主由市水投集团和区县政府共同组建,董事长、总经理由区县推荐,按《公司法》聘任,市级(市水投集团)的投入以《责任书》明确的额度为限,其余由区县政府自筹“兜底”,日常建设、管理、经营的权力、责任都在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市水投集团负责市及市以上补助投资的及时足额到位,“六定”目标的制定、考核、兑现以及技术指导和财务监管。
对部分筹资确有困难的区县,鼓励区县政府在与市水投集团协商一致、确保投资安全的基础上,用活中央、市上出台的各类水利建设优惠政策,通过发挥市水投集团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帮助区县政府筹集自筹资金。
3. 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汪洋书记在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郑重承诺:“力争在2012年全面解决我市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近日,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汪洋书记、鸿举市长亲自提笔写信给水利部领导,要求支持我市“十一五”期在西部地区12个省市中实现“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两个“率先”。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鸿举市长的有关指示精神,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所在乡镇、重要集镇、柑橘园区为重点,充分结合重点水源、雨水集蓄、烟田水利等工程建设,采取整乡推进的方式,扎实做好实施方案和可研的编制以及群众的组织发动工作,认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和群众投劳集资,在确保全年解决1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上,为明年力争解决200万人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中央、市上要求在2009年必须全面完成。国家已经下达投资计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竣工。已经上报国家的第二批和第三批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要尽快完成前期工作,及早动工建设。国家对重庆的病险水库整治给予了特殊的关照,按现行政策,中央、市上只负责重点小(一)型及以上和极少数险情特别严重、对下游集镇威胁很大的小(二)型工程给予补助,其余均由区县政府负责。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千方百计落实建设资金,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进一步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年完成病险水库整治300座的目标。为了充分调动各区县的积极性,市上鼓励象潼南、长寿等区县那样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
4.强化水生态环境建设和水资源保护。一是按照效益优先、群众受益、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长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世行水保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二是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与开发利用,全面推进中梁、金家坝、门坎滩和22个“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7个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送电到乡”和无电地区的电力建设。力争年末全市小水电装机达到170万千瓦。三是继续开展水务行政管理一体化区县的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的管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环保、农业等部门一道,强力推进取缔水库肥水养鱼,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水资源保护体系,高度重视养殖业对水源的污染防治,建立健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四是进一步推进铜梁、南川、永川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5. 规范工程概算调整,严把设计变更审批关。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再次重申,凡属国家投资补助的项目,无论什么原因凡要对原设计、概算进行重大调整的,必须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必须事前报告,特别是基础超挖超填的,必须报请项目审批机关派员现场勘验,出具相关手续,绝不允许“先斩后奏”,否则,超概投资不允许进入工程决算,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扎实做好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工作。一是抓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和后扶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加强对直补到人资金和项目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如期编制完成《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力争年底前启动一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开展好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工作,组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机构,认真研究和完善水利水电工作移民工作体系。四是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重点处理好移民所在社(组)非移民群众的矛盾,努力维护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二)立足“突破”,强力推进水利改革
1.水价改革。合理确定水利工程水价,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是广辟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已成工程效益的客观需要。请各区县政府继续给予重视和支持,在9月底前将市上已经核批的26座中型水库的工业和城镇用水水价执行到位,其余小(一)型及以上工程的水价核批工作,在年底前要力争全面完成,使我市的水利建设与管理尽快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水务改革。本着统筹城乡水利水务发展的思路,各地要认真总结渝西片区和璧山、彭水、巫山等地的经验,进一步扩大水务一体化的行政体制改革面。已实现和基本实现水务行政一体化管理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水务管理水平,提高对公众的服务能力。
3.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书,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做到机构、编制、经费“三到位”。进一步推进、完善水利工程用水户协会改革,鼓励受益群众直接参与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4.小型水利水电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要认真学习秀山、渝北的经验,全面完成小(二)型及以上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颁证。在此基础上,以拍卖、股份合作为主要途径,全面推进乡镇供水工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水利资产,发挥工程效益。
(三)立足“统筹”,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配
1.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汪洋书记、鸿举市长和正其副市长一系列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值班制,按照修订完善后的各类水利工程、重点集镇防汛预案,切实做到领导、队伍、物资(器材)、非工程应急措施“四落实”,强化河道管理,做好迎战今年可能发生的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抓住一切降雨时机,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抓好蓄水保水工作,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伏旱和秋旱,确保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确保全年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2.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一是坚持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筹水资源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需求,统筹水资源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一圈两翼”发展战略的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兴建一批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形成跨区域、跨流域补水、调水和城乡供排水有机统筹、相得益彰的格局,全面增强水资源的保障能力。二是统筹调度、优化配置过境水与当地水资源,实现城乡水资源的联合调度和区域联网供水,有效缓解区域性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在提高城乡防汛抗旱能力的同时,大力提升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努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三是全面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进一步统筹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审查制度,规范水资源项目建设程序。
(四)立足“创新”,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
1.建立水利投入“竞标”机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决定》,真正体现“谁积极、支持谁”,进一步调动各地大兴水利的积极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联合建立了以“竞标”为核心的水利投入激励机制。“十一五”规划建设的有市级及以上补助投资的骨干水源、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城镇供水(含抗旱水源)、城镇防洪(含防洪应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及小水电代燃料等续建和新建项目等9大类项目全部纳入“竞标”范围。这套机制的体现形式是:对市上和国家已安排投资,地方自筹资金到位,工程进度快、质量好的项目,市上将加大投入力度;对已经完成前期工作,且地方自筹资金落实,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按程序开工的项目,优先上报国家立项,优先安排市级投资。换句话说,各类水利项目即使列入了市上的“十一五”投资计划,就认为一定能够得到市及市以上的补助投资,那就不一定了,关键是看自筹资金是否落实,前期工作是否完成,已安排的投资是否发挥了效益。为此,请各区县水利部门一定要认真把握“竞标”的实质,努力创造条件“夺标”。
2.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基建项目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压证上岗和诚信档案管理。各类小型水利项目全面推行开工前、竣工后和违规违纪查处情况在区县级报刊的“三公示”制度,切实减少项目审批、验收程序,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借助社会和媒体的力量,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
与此同时,逐步探索在能确保水利部、卫生部颁布的城镇、农村饮用水水质标准达标,确保90天干旱不缺水,确保国家、市上补助投资不突破且能实现彻底解决饮水安全的区县,实行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工程验收权的进一步下放,以增强区县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减少办事程序,提高投资效益。
3.加强水利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水利发展与改革正面典型的宣传,每年要策划1-2次大型宣传活动,扩大水利在公众中的影响力,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水利发展与改革。二是加大对包括“竞标”在内的水利投入新政策、新机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在全市上下形成大兴水利的良好局面。
4.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正确履行职责,强化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的管理工作。二是以水土保持和河道违法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各项水利规费的征收,规范水事行为。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使作风建设年取得成效。四是加大水利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水利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尽快解决水利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5.进一步加强“科技治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水利部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水利科技的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防洪减灾的预测预报和指挥调度能力,以水利的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水利现代化,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同志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爱下,重庆水利迎来了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加快”和“率先”,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全面推动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重庆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供良好的水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