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我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推向新阶段
重庆市水利局 朱宪生
2007年10月25日

重庆市水利局局长 朱宪生
同志们:
10月15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保〔2007〕407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水利部的会议和《通知》精神,并就我市如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如此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这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其目的是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查处一批重大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各项开发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重庆市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土流失仍然十分严重,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也十分惊人。当前,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3.95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7.9%,每年开发建设项目新增人为水土流失超过100平方公里,每年造成的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量都在1.5亿吨左右。在严峻的形势面前,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上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将我市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推向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是摸清现状,分类处理,督查整改,总结提高。
第一,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情况和资料,对在建的以及2003年以来已经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调查,建立档案,并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要积极争取发展改革、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的配合,全面掌握未编报方案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及基本情况。
第二,按照《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级开发建设项目实行限期整改、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投资主体限批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加强对有水土保持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的检查指导,组织“回头看”,确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按时落实到位,巩固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成果。
第四,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注重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并以此为契机,增强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是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二是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遏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力争从2008年起,市级以上审批立项的重点工程的方案申报率要达到100%,方案实施率和验收率要达到90%以上。
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水土保持法》的全面贯彻和水土保持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水利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指导全市专项行动;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好本辖区内专项行动。
(二)认真做好行动工作方案与计划。市水利局根据水利部要求制定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全市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行动计划,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把行动方案与计划做扎实。
(三)抓重点难点,集中力量到位。这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心在各区县,要通过协调各级力量对本辖区范围内在建的以及2003年以来已经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进行拉网式全面调查,建立档案。
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上,要以未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就擅自开工建设的,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未经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擅自投入运营等违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为重点。
这次执法行动的难点是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拒不按规定纳缴水土保持规费、拒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评估工作和拒不开展水保措施竣工验收的“五个拒不”建设项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咬住那些重点和难点项目,合力攻坚,力争取得全胜。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对存在“五个拒不”的项目要一查到底,要层层上报,决不允许“钉子”项目在我市存在。
(四)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争取发展改革、国土、环保以及政法等部门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五)依法办案,规范执法。在这次执法专项行动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规范执法行为,要始终以《水土保持法》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宣传教育在先,严格处理在后,做到依规执法,文明执法,善于执法,敢于执法。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本级立项的实施投资主体采取限批措施。对“五个拒不”的典型项目,要认真复核其违法违规事实和情节,获取有力证据,上报市水利局进行处理。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每半月一次向市水利局报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或简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规定。对在这次专项行动中领导不力,敷衍应付,厌战畏难,甚至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六)在全市建立推行限批制度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我市将在全市逐步建立和推行限批制度。凡是在本次专项行动中,继续存在“五个拒不”开发建设项目的行业和区县,我们将从2008年起推行限批制度。
四、加大宣传,做好总结,确保专项行动圆满成功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制造声势、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本次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要积极向公共媒体提供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素材,组织媒体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扩大专项行动在社会上的影响,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教育社会群众。
本次行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鼓励公众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和专用电子信箱,受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收集相关线索和接受社会各界对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监督。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稳步推进落实好本次行动各阶段的任务,及时分析、总结各阶段的成果、问题和经验,组织“回头看”,确保违法违规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措施按时落实到位,巩固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市局将把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效、成果纳入对区县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区县,我们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同志们,这次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周密、任务明确、有声势、有行动。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我市水利行业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我市水土保持依法执政水平,将我市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直辖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