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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利局副局长祝良华在2008年全市水利(水务)区县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和城镇堤防

“九五”渠系配套、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市水利局副局长  祝良华

 (2008年7月30日)


  

市水利局副局长  祝良华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重点水利工程和城镇堤防、“九五”渠系配套、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问题

  所谓重点水利工程,主要是指“六定一管”项目和市水投集团的直管项目。今年1-6月,重点水利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4.38亿元,占年度计划34.76亿元的41.4%。目前,开县鲤鱼塘正式下闸蓄水;“泽渝”一期的铜梁玄天湖、涪陵龙潭、永川孙家口、长寿范家桥等6座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綦江鱼栏咀、武隆接龙、石柱万胜坝水库的大坝填筑基本完成;巫溪中梁电站达到度汛高程;万州大滩口、璧山三江、渝北观音洞等工程有序推进。松溉、铜罐驿两大提水项目年底能够实现通水。

  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长寿、秀山、梁平、黔江、万州等一部分区县不等不靠,利用财政出资、政府信用担保贷款等多种方式筹资,解决了资金缺口。忠县、石柱、巴南、綦江、永川等8个区县通过积极储备土地、与市水投集团签订了“以地换资金协议”,解决了资金缺口。渝北观音洞水库、石柱万胜坝、黔江城北、永川孙家口水库、万州大滩口、沙坪坝虎溪供水工程、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工程、双桥污水处理工程、涪陵龙潭等10余个项目,今年1-6月均超额完成了投资计划。中梁水电站在大坝度汛施工中,精心组织,20余天时间完成了23万方的大坝填筑,创造了新的“水投速度”。这些应当给予充分肯定。

  但是,就总体而言,对照全年计划任务,工程进度滞后、投资完成差是不争的事实,须引起高度重视。下面,我讲7个方面的工作意见:

  (一)希望市水投集团、有关区县水利局、项目业主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找准上半年工程建设滞后的原因,一一进行分析,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不动摇的原则,倒排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赶工计划,进一步增添措施,认真督促参建各方履行职责,加快施工进度,努力把建设欠账赶上去,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

  (二)对“六定一管”项目和直管项目,市水投集团要进一步调动子公司和项目部的积极性,进一步减政放权、热情服务,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希望市水投集团、有关区县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按照《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渝水基〔2007〕32号)的规定,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各项监督管理职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投资控制管理。对那些不作为、不尽职、管理效率低下、施工进度滞后的项目区县和项目负责人,市局将在近期内进行清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目前,还有开县鲤鱼塘、武隆接龙等部分工程的自筹资金尚未落实,已经制约和影响到了工程的建设进度。希望积极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采取财政拨款、政府信用担保贷款、土地储备、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形式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兜底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在筹集重点水利工程自筹资金的问题上,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在前不久马市长召开的水利工作专题会议上,马市长强调:今后,凡是新建水利工程,原则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征地等开工前期工作主要由区县负责,所需资金从区县自筹资金中解决。对今年准备开工建设的大足玉滩、黔江太极、丰都蒋家沟、云阳梅峰水库等工程,务请有关项目区县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有关筹资工作。

  (五)严格设计变更审批管理。再次重申,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出现了需要变更初步设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投资概算调整管理办法》(渝水基〔2007〕20号)的规定,事先报送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待现场复核、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绝不允许擅自变更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市局批准、一般设计变更必须报区县水利部门批准。否则,不予调概审批、超概投资不允许进入工程决算,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认真抓好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的调差工作。希望市水投集团、各区县水利局要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市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应当调整主要建筑材料和人工费价差的,加快作好调价方案的核实和报批工作,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积极性,保证正常施工。

  (七)进一步完善督促机制。每月将继续执行并适时完善对工程建设进度后五名的通报制度。在年底,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严格考核、认真逗硬。

  二、关于城镇堤防、“九五”渠系配套、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建设的问题

  城镇堤防、“九五”渠系配套、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建设是我市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的又一重点。今年1-6月,全市22处在建城市防洪工程,完成投资3.9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6.5%;第一批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9处已全面开工建设,1—6月完成投资0.9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6%;“九五”渠系配套18处项目中开工了10处,1—6月完成投资0.7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39%。

  在这三类项目的建设中,呈现出不少亮点,值得充分肯定。比如:在拓展区供水工程建设方面,南川、涪陵在开行资金到位前,通过多种方式自筹建设资金提前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

  在“九五”渠系配套工程方面,涪陵、南川、石柱、丰都、云阳等10个项目已经开工,涪陵天宝寺渠系配套工程列为区重点项目之一,目前区财政已到位360万元,并全面开工建设。

  在城市防洪工程方面,垫江、巴南、武隆、南川、城口等区县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基本满足了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

  在乡镇堤防建设方面,合川三汇镇堤防先后自筹投入1200多万元,并结合园林式休闲广场的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完成了堤防工程的建设。南川区列入市级补助的3处堤防,已完工1处,另2处进展顺利,此外还自筹资金基本建成了防汛压力大的4处乡镇堤防3.5km。黔江濯水堤防整合了国土整治资金、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该堤防建设,目前正加速推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三类项目主要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1、在项目前期工作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不完善,个别项目甚至还存在初步设计未经批准就开工建设的现象;二是前期审批文件中,存在未按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审批的情况,如铜梁、万盛、南川、武隆、荣昌、石柱等县城堤防都是建委系统审批的;南川拓展区供水是建委系统审批的,合川拓展区供水是发改委审批的。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区县的城市堤防工程的项目法人由建委系统组建,缺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二是个别城市堤防项目,直接委托给了开发商负责建设,缺乏招投标相关程序;三是已动工的拓展区供水项目、“九五”渠系项目中,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实行“工程监理制”;四是部分项目至今尚未开工,“九五”渠系配套项目还有8处至今尚未开工建设(其中:万州甘宁、渝北两岔、武隆中心庙等3处还没有开展招标工作);第一批乡镇堤防至今还有13处没有开工;第二批29个城市拓展区供水项目和绝大多数第二批乡镇堤防项目至今没有开工。

  3、工程资金管理方面:虽然,这三类项目通过采取区县财政拨款、政府信贷等多种方式,筹集了部分建设资金,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存在“自筹资本金到位率差、开行贷款拨付率低,开行资金上帐后拨付不出去”的情况。

  具体地讲:城市防洪工程资本金到位82%,开行贷款上账8600万元,目前只拨付到项目4900万元,占57%;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资本金到位37%,开行贷款上账8680万元,目前只拨付了3240万元、占37%;“九五”渠系项目资本金到位24%,开行贷款上账9900万元,目前只拨付了2400万元、占24%。

  针对上述问题,希望各区县水利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下面,我讲4个方面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这三类项目的年度建设任务

  1、县城堤防:年内要抓紧做好巫溪一期、酉阳、丰都新县城、万州陈家坝、垫江一期等5处县城堤防的验收准备,力争年内完成验收工作;年内要基本建成石柱、巴南、武隆3处县城防洪护岸工程;开工建设巫溪二期县城堤防;继续加快推进其它在建县城堤防的建设。

  2、乡镇堤防:年内要建成并销号第一批53个重点集镇的堤防工程;今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第二批43个重点集镇的堤防工程,并确保2009年4月30日前全面完工销号。

  3、“九五”渠系配套工程:全面完成第一期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全面开工建设万州甘宁、武隆中心庙、渝北两岔、万盛汤家沟、城口羊耳坝等18处“九五”渠系配套工程。

  4、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年内建成壁山、南川、合川等第一批9个区县的拓展区供水项目,并发挥效益;今年9月底前要全面开工建设巫山、铜梁、巴南等第二批29个拓展区供水项目,力争大部分项目年内基本完工。

  (二)进一步明确这三类项目的性质和投资责任

  城镇堤防、“九五”渠系配套和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均属于“区县负责项目”。对这三类项目,市局实行“市级补助包干、区县自筹兜底并达标销号”的投资政策。

  为此,要求:各项目区县在8月底以前,由区县政府向市水利局书面出据“区县政府关于城镇堤防、“九五”渠系配套和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达标销号、自筹兜底的承诺函”。市局将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优先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对未按要求在8月底出据书面“承诺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在9月中旬未开工的,市上将收回或调整投资计划。

  (三)进一步明确和下放管理事权

  这三类项目,均必须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四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下放有关管理事权:

  1、乡镇堤防工程:在已经出台的《重庆市乡镇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水基〔2007〕21号)中,全部下放了所有管理事权,继续执行;有关工作区县应向市局备案,市局只负责监督检查。

  2、县城拓展区供水工程和“九五”渠系配套工程: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开工审批、招投标行政监督、“三公示制度”的落实、投资控制、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均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由区县自主决定由市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或区县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有关工作区县应向市局备案,市局只负责监督检查。

  3、县城堤防工程:考虑到此类工程维系到重大公共安全,因此仍然部分维持现有管理模式:其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开工审批、调概审批、招投标行政监督、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均由市级负责;资金筹措、投资控制、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日常建设管理工作均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四)增添措施,加快推进

  1、请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这三类项目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分析研究,该纠正的要尽快纠正、该完善的要尽快完善、该增添工作措施的要增添工作措施。

  2、各项目区县水利局要尽快调整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现场管理力量,同时建立健全现场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规范管理,责任到人,切实提高业主单位的现场管理能力和水平。

  3、各项目区县要对照年度建设任务,尽快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单位认真编制赶工计划,倒排工期,拟定工作保障措施,按“倒排工期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4、高度重视落实开行资金拨付到位的有关工作,当前,存在开行资金上帐后拨付不出去的不正常情况,主要原因是:一是区县资本金未同比例到位;二是工程进度差、完成投资少,部分项目报送的“实际完成投资数”还小于“开行已拨付资金与应到资本金之和”,这样,无疑,就形成了该项目还有相当部分建设资金没用完的现象,按照开发银行“贷款拨付与资本金和完成投资两个指标同比例到位的要求”,开行也就当然不拨付其余建设资金了。所以,各区县一方面要落实好自筹资金,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本金,确保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以确保市级包干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按月报表工作,确保满足开行贷款拨付的各项要求。

  5、对于“九五”渠系配套工程,要视其自筹资金到位的进度情况,要求:从渠首到渠尾逐段施工,合理确定开工顺序,要达到“逐段建成、逐段发挥效益”的目的,不允许动辄“全线开工”或只开工控制性工程。

  6、对于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已经审批、开行用款条件已经满足的项目,要尽快完成征地移民、施工准备、自筹资金筹集、招投标等工作,尽快开工,特别是城镇堤防工程,要务必确保9月底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市局和开发银行的有关要求,尽快完善前期工作,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应该开工而迟迟未能开工的,市局将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