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新形势 明确新任务 提升精气神
努力开创河道管理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秀
(2010年4月23日)
同志们:
经局党组同意,召开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会议暨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培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水利(水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近两年的河道管理工作,分析现阶段河道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新任务,研究部署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河道管理的重点工作,推进全市河道管理工作跨上新的台阶。
下面,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过去两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两年的河道管理工作,是市水利局党组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的两年,是各级政府看重、社会各界关注的两年,是区县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的两年。全市近两年的河道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规范化,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了河道管理体制
市局为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于2007年底决定将河道管理处与市防办分设出来,任命了专职负责人,明确了编制、人员。各区县也相继设立了河道管理科或河道管理站,安排了专职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至此,全市河道管理队伍得到了加强和壮大。
(二)完善了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一是依法实施了涉河建设项目初审制度。市局对涉河建设项目在转报水利部长江委之前依法实施了初审制度。提高了涉河项目的审批质量,降低审批成本,增强了水行政许可的严肃性、权威性。如主城区鲁能星城的街区建设,拟在所涉及的溉澜溪河段盖厢涵,我局初审中认为不符合《主城区防洪规划》,作出了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二是提高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质量与效果。市局在近两年审批的163项涉河建设项目中,坚持了防洪安全与生态、亲水有机结合的原则。如对传统的直立式挡墙防洪护岸工程予以否定,做到凡审批的堤防均是生态、亲水堤防。
(三)加大了采砂管理力度
一是全市启用了新版河道采砂许可证,对采砂许可事项进行了规范,增大了对采砂业主安全生产的约束力;二是大力推行河道采砂公开拍卖工作,实现国家资源利益最大化。合川、江津、涪陵、云阳等区县砂石拍卖工作抓得早、抓得实,其拍卖收入是往年的几倍甚至十多倍。因此,我市河道采砂拍卖工作得到水利部周英副部长的充分肯定与表扬。三是市局汇编印发河道采砂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了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宣传,逐渐实现了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和执法,维护了河道采砂正常秩序。五是市局定期出席市水上交通安全联系会议,逐步完善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机制。
(四)有序推进了相关规划工作
一是2008年完成了长江、乌江、嘉陵江“三江”采砂规划工作。二是启动了全市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工作。2009年全市已完成了24条中小河流的规划任务,完成规划河段2045公里、规划岸线4206公里、规划报告47个,市局综合审查意见已经下发到各区县进一步完善。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中小河流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工作,得到了周英副部长、长江委蔡其华主任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五)有效开展了河道清障工作
市局在指导全市河道清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主城河道清障工作。在主城区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发现主城区“两江”四岸有29处设障点,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的请示》,得到了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同志的肯定,并批示以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了清障令。马正其副市长批示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了专项督察。目前,清障工作还在进行中。近两年,各区县局河道清障工作都有积极的行动。其中:开县、彭水、南川等区县取得了较大成效。
过去的两年,全市河道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主要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市、区县两级水行政部门的真抓实干,得益于全体河道管理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市水利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下步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决定成败。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好的工作思路,就必须要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有清晰的认识,进而才能有正确的判断和相应的举措。
(一) 正确分析河道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们在总结回顾过去工作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适应和面临新的挑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对涉河建设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三化”建设无疑是把人员、资金、技术大量转移到城市和集镇。而我市40个区县有38个区县805个乡镇所在地均靠河傍水而居,城镇建设势必与河道紧密关联。我们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上,既要按照《防洪法》要求保护和治理河道,又要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支持开发利用河道。要让河道汛期行洪通畅、安然无恙,枯期流水潺潺、绿草茵茵成为常态,成为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
二是河道砂石资源日益减少与城镇建设用砂需求迅速增大的矛盾,对河道采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这中间涉及到既得利益问题、管理者认识和能力及手段问题、水上交通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社会公允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要求,科学许可砂石资源的开采,实现国家资源利益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是河道管理法律法规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对河道管理法制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现行的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市级层面的《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均已出台多年,其中的诸多条款也不适应现实管理工作的需要,导致目前实施中有明显的负效应。而实施市级层面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客观上需要较长过程,甚至面临一些困难。
四是防洪工程修建与维护资金及河道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匮乏,对研究河道管理政策法规提出了新要求。根据统计估算,全市在“十二五”期间要解决所剩20个区县城市防洪达标的建设资金,除既有的渠道外,硬缺口尚差近20亿元;全市现有防洪护岸工程的维修,在“十二五”期间要得到基本解决,所需资金近10亿元,无资金来源渠道;市、区县两级河道管理机构开展专项工作的经费没有得到保障供给。以上资金解决不了,管河、治河事业就得不到长足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依法研究收费立法和相关经济政策。
五是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多、实施清障难的窘况,对河道管理能力建设上提出了新要求。随着三峡蓄水、长江“黄金水道”的形成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一批法律意识淡漠的业主快速“跑马圈地”,抢占河道岸线和河滩地,让河道管理部门防不胜防,而事后执法与清障阻力大、难度大。这对我们河道管理能力建设上提出了诸多新要求。如:对河道岸线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且具有商品属性,需要再认识;对法规宣传力度需要再加强;对执法能力及手段需要再提高;对河流管理等级划分、管理机构编制及人员等需要再调整。
(二)新时期河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要勇敢地迎接挑战,在挑战中抓住机遇,推动管河、治河事业的新发展。新时期河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水和谐为理念,以重庆工业化、城市化、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为契机,以保护母亲河为行动纲领,以建设平安河流、生态河流、健康河流为目标,以全面开展治河、管河规划和建立完善河道管理政策法规为保障,以建设强有力的河道管理队伍为根本,努力开创重庆河道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三)新时期河道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一是根据上位法,借鉴外省经验,结合重庆实际,认真修订完善《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是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认真修订完善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水利局联合出台的《重庆市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三是争取市政府新出台《重庆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开展三大管理规划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业化、城市化、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的需要,在全市开展《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
二是按照水利部开展流域规划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重庆市中小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
三是按照水利部最新部署,开展《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
3、建设强有力的河道管理队伍
一是加强市级河道管理能力建设。对市局河道处要充实力量,提高宏观统筹管理水平;对市河道管理站要完善职责、延伸管理范围,增大事务性管理工作,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模式,全面提高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在市局层面的河道管理工作要形成分管领导牵头、处站紧密配合、相关处室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从重点、难点工作看,特别是执法监督处、市防办与河道处在违法违规涉河项目的执法、清障工作中,要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效果。
二是切实抓好区县河道科(站)建设。区县水行政部门对河道管理上的机构设置,因区情、县情、水事情况不一样,其机构性质、编制人员各有不同。但要求主城核心区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郊区区县和“两翼”区县必须设立河道科(站),编制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河道站设为事业单位的,要求纳入全额拨款或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各区县河道管理工作均要有常年专项工作经费(如规划、执法、考察、培训等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均应配备河道执法车辆。
三是市局定期举办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执法培训班,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三、2010年的重点工作
根据新时期主要任务的部署,我市2010年河道管理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打好三个规划编制工作攻坚战
1、开展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
首先,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目的和重大意义。
规范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是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搞好城镇河道生态建设,维护河流健康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五个重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上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河道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造成河道资源的配置不够合理,形成资源的浪费;二是治理利用与保护不够协调,防洪和河势稳定压力加大;三是部分建设项目布局不符合河流水生态保护要求,降低水功能区等级标准,对水生态影响严重;四是河道资源开发利用欠缺经济调控手段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五是有的城镇发展对河道开发利用未能统筹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一些建设项目挤占规划保留区或防洪工程用地,影响了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为此,市局2010年第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在全市开展《重庆市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
本次规划将贯彻“人水和谐”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城镇河道开发与保护并重、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
(2)明确开展《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范围、任务
本次规划范围是:
流经城镇规划区的河道,大江大河流经县级城市的河道,在城市控规的上下游各延伸3-5km,中小河流流经县级城市的河道,在城市控规的上下游各延伸1-3km;流经乡镇河流在控规的上下游1-2km延伸。
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根据不同河道的功能特点,综合考虑河道防洪和航道治理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以及沿江(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划定河道利用与保护的临水控制线和外缘控制线,其中划分保护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并在开发利用区中划分具体功能区落地。
(3)开展《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组织形式和具体要求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市局成立“城镇河流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之下要成立城镇河流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规划编制大纲》及《技术细则》和对各区县《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进行评审;负责对各区县此项规划的指导和汇编工作;区县要成立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负责辖区内所有城镇河流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编制工作。
二是时间要求
2010年8月底前完成流经区县城区(含工业园区、城市拓展区)及“三江(长江、嘉陵江、乌江)”沿江城镇河道的保护与利用规划,并经所在地区县人大或人民政府审查,报市水利局审定。
2010年10月底前完成流经乡镇所在地河道的利用与保护规划,由区县局审查,区县人大或政府审定。
2010年12月底,市级岸线规划编制工作组完成全市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汇总工作,形成《重庆市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综合报告》,报市政府批准。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市局决定对各区县编制经费给予一定补助。
2、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
(1)充分认识开展《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的目的、意义
随着国家快速发展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建筑砂石市场需求逐年增加,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非法采砂愈演愈烈,一度形成滥采乱挖的混乱局面,对江河湖泊造成了严重危害:影响河势稳定,危及防洪安全;引发海损事故,危及交通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危及饮水安全;恶化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等。为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科学治理无序采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水利部部署了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因此,市局决定2010年开展全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
(2)《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的范围及任务
根据全市采砂管理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决定纳入本次规划的河流(河段)共有15条,分别是:涪江、渠江、綦江、龙溪河、小江、汤溪河、长滩河、梅溪河、郁江、大宁河、御临河、任河、龙河、渠溪河、官渡河。
《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的任务是:分析河道现状及演变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多年河道采砂的具体情况,划定禁采区、可采区及保留区,确定禁采期和可采期,提出年最大度控制开采量,控制开采深度,采砂机具数量等。提出采砂规划实施和管理意见。
(3)《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安排
本规划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河道处、规计处具体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配合,具体技术协调和汇总工作委托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辖区内江河采砂规划编制。
时间要求:2010年完成涪江、渠江、綦江、龙溪河、小江、汤溪河、长滩河、梅溪河、郁江、大宁河、御临河、任河、龙河、渠溪河、官渡河15条河流重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4月底前报批实施。
3、中小河流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
该规划从2008年启动以来,进展良好。2010年启动全市集雨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36条河流岸线规划工作,力争完成6条重点河流的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任务。各区县任务及具体要求已下发,以渝水河[2010]1号文件为准。
强调一点:以上三个规划由市水利局总牵头,委托相关科研单位作技术指导,各区县负责组织编制,会后还将组织专题培训。要求三个规划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具备水利相关资质。
(二)打好法规建设攻坚战
一是力争今年出台《重庆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出台此项收费政策,一是因为我市尚未修建防洪工程资金缺口大,已成防洪护岸工程中已出现的险工险段迫切需要维修而无资金来源;二是上位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征收;三是有较多省市已出台此办法开征多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征收此费的重要意义。
二是尽快修订完善《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在修订完善时,要进一步理顺采砂管理体制,完善采砂拍卖或招投标与许可制度的有关规定,补充拍卖或招投标收入的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调整采砂船采砂动力的相关规定,补充外地采砂船舶出入境管理规定,补充采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是尽快修订完善《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在修订完善时,要进一步减政放权,调动区县局的积极性,扩大其审批权限;要争取新设征收“河道占用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促进河道岸线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涉河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联动机制;扩大区县水行政部门对临时占用河道的审批权限;延长审查同意书确定的涉河建设项目的有效年限;加大涉河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力度;改变涉河事务的验收方式。
以上三个法规的出台和修订,由市局牵头,政策法规处和河道管理处、市河道站具体承办。希望市局相关处站和区县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步在水利行业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要认真修改,提出好的建设性意见;在有可能征求区县政府意见过程中,区县局要持积极支持的态度,站对立场,当好参谋。
(三)打好采砂管理及安全工作攻坚战
一是要全面实施河道采砂权公开拍卖制度。凡是河道采砂属于市场经营性质的,各区县境内单个砂场年可采量在1万吨及以上的,其砂石资源开采权必须实施公开拍卖;凡未实施公开拍卖的,不得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境内年累计可采砂石量在1万吨以下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拍卖工作应由出让人委托经注册的合法的拍卖人实施;招投标工作可由河道管理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
河道整治、航道整治、涉河工程建设就地采砂自用的非经营性采砂,采砂业主通过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后,可向河道采砂主管机关直接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非经营性采砂的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由采砂业主委托编制。
二是要严格现场监管,确保采砂安全事故零目标实现。严格执行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渝水河﹝2009﹞71号),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各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划分河道采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即采砂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追责外,还将按照以下方式追究采砂业主的责任:对出现采砂安全责任的采砂业主,在第二年申请采砂许可时必须报送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河道采砂安全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在采砂监督执法过程中,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继续与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和协调机制,采取与安监、海事、港航、水警等部门现场执法行动,实施教育与严打相结合。
(三)强力推进涉河清障工作
各区县局在今年汛前或汛后,要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违法违规项目都必须进行行政处罚。对侵占河道断面大的项目,要下达清障令督促清障;对不自觉清除的,要作出充分准备,实施强制清障。在此项工作中,河道科(站)、执法科(队)、防办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紧密配合,要报请政府分管领导予以大力支持。市局要协调各方力量和主城各区局继续推进主城区的清障工作,要提请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取得圆满成功。
(四)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依法审批涉河建设项目
市局要继续加强与长江委的联系,及时向长江委转报和转发审批文件。转报长江委审批项目,市局要认真开展初审工作,坚持现场查勘。加强市级审批项目管理,市局审批项目,区县局在转报前也要认真开展初审工作。区县局过去的这项工作普遍抓得不好,今后要真抓实干,并在转报文中提出规范的初审意见。市局会同总工办开展专家评审工作,要确保在行政许可时限内完成涉河建设方案审批。市局要加强涉河项目开工前控制坐标放线和涉河事项验收复核工作的管理,加强施放和复核成果审查。希望各区县要大力支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
以上工作既是2010年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安排好必要的人员、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局将加大考核逗硬力度,对完不成相关规划的区县,所有的涉河项目一律停批;对砂石资源开采权不实行公开拍卖或招投标的,将通报批评和年终扣分;对砂石资源费和开采权出让金不及时解缴的,一律在水利项目资金中抵扣。
同志们,我市的河道管理工作,回顾过去,成绩显著;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理清思路,立足长远,着手当前,坚持目标,坚定信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新时期河道管理工作,为重庆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