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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先军在全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先军

(2011年10月31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电增效扩容工作,奇帆市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出台了水电建设和增效扩容改造的扶持政策。经正其常务副市长的批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正其常务副市长原定今天亲自到会讲话并与区县签订责任书,由于出席其他重要活动,特委托我来参会,责任书改在会后签订。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10月19日召开的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安排我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刚才,4个区县介绍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谈了下步打算,请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市水利局副局长吴盛海同志全面安排部署了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局长助理石樵侧重就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发了言,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受正其同志委托,我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一项群众期盼、业主渴求、社会关切的大好事、大实事,是一项费省效宏、一举多得、利国惠民的德政工程,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水能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水利部、财政部启动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确定在6个省市开展试点。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水电增效扩容与水电建设纳入全市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统筹规划和安排部署。这里我要给大家通报一下,今年以来在全国相当一部分省市能源紧缺现象非常突出,奇帆市长作出相应的安排和部署进行调度,本来按市政府分工是童小平副市长分管这一块工作,为了加强领导力量,谭栖伟副市长专门负责能源的调度。当水利部还没做小水电试点的时候,市里就已经将相关工作安排给了市水利局和市水投集团。奇帆市长、正其常务副市长等领导亲自出面、积极争取,将我市列入了全国2个全面试点省市之一,并获得了7个亿的中央投入。因此,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作既是中央的要求,又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水利部、财政部对我市的特殊关照,也是对我市工作的充分信任。我们一定要把握中央和市里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创造可学习、可借鉴、可操作的经验。

  (二)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消除电站安全隐患的迫切需要。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市现有亟待改造的老旧水电站620多座、总装机近60万千瓦,分别占现有小水电站总座数和总装机的 49.2%和32.8%。受当时政策、财力、设计水平和施工技术的制约,我市早期建设的这些农村水电站水库库容小、调节能力弱,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不高,水资源利用率低,可谓“先天不足”。这个情况大家都很清楚,尤其是每年的汛期,这些电站、水库都让我们提心吊胆的。同时,老旧电站经多年运行未进行改造升级,普遍存在机电设备老化腐蚀、坝体坝基渗漏、泄洪建筑物破损等较为严重的问题,形成了日益严峻的安全事故隐患。为确保电站自身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迫切任务。

  (三)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缓解我市电力紧缺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逐步进入高速发展的新阶段,今年前三季度经济增速高居全国榜首。与此同时,我市高度重视民生事业,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些发展变化带来了电力需求快速增长。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每年增加100万千瓦的电力缺口。对农村老旧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将通过提高设备运行效能,促进水能资源充分利用,有利于增强农村供电可靠性、安全性和保障能力。据测算,通过增效扩容改造,全市新增装机13万千瓦,年新增发电7亿千瓦时。因此,实施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既有利于提高电站自身的经济效益,又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四)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手段。当前,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国家和我市“十二五”规划对非化石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等节能减排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不需要进行移民搬迁安置,不增加环境负担,建设周期短,开发成本和电能质量均优于风能、太阳能等同类可再生清洁能源。同时,增效扩容带来供电量的增加,将使一大批农户实行以电代柴、以电代煤,促进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保护山区生态环境,实现“以水发电、以电护林、以林涵水”的良性循环。另据测算,我市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完成后,每年新增发电量近7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23万吨,减少6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因此,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对节能减排的作用也十分明显。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把握国家投资带来的难得机遇,充分调动有关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突出重点,科学推进改造工作

  按照中央的要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要以提高电站的综合能效和安全性能为目的,以机电设备和配套设施更新改造为重点,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保障,优先对增效扩容潜力大、安全隐患突出、惠农作用直接、综合效益显著、筹融资能力较强的农村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村用电需要,促进农村水电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根据我市实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扎实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狠抓建设进度,确保任务完成。按照水利部、财政部与我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市必须在2012年全面完成老旧水电站改造363座、恢复改善装机容量4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13万千瓦的任务。目前,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上仍较滞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些地方至今没有引起重视,有的还在等待、观望,少数区县甚至把工作搁置一边等换届;二是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科学统筹的问题,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严重短缺;三是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本是两年任务,目前剩下的有效建设时间只有一年了。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尽快把滞后的进度赶上去。要抓紧推进前期工作,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搞好项目改造设计,加快项目审批,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要尽可能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这里重申,凡是不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只需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即可开工建设;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由项目所在区县从速从简办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项目总体工期目标和进度计划,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作出具体日程安排,定期检查进展情况,确保有计划、按要求加快建设进度。

  (二)狠抓机制创新,规范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管理机制是对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试点工作取得成果的重要体现。近几年的水利建设中,我们探索总结出了一些好的管理机制、建设模式,其中的一些好的机制可以借用到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来,比如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这些机制要继续推行并不断总结完善。要强化项目法人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有关区县要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对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可以实行邀请招标;对符合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商条件的,可以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商。对规模较小、所处位置相对集中的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可以采取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对项目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打捆招标,选择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参与项目建设。操作中做到程序要规范,环节要简化,标准要明确、公开透明,档案要健全,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

  (三)狠抓质量安全,注重工程效益。质量安全是项目成败的关键,直接关系到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关系了工程效益的可持续发挥。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责任。严格坚持有关标准和条件,认真挑选施工队伍,把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交给技术实力强、组织管理好和资质高、讲诚信、无劣迹的“正规军”、“专业队”来担当。加强对项目法人、施工队伍质量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人头,确保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执行到位。要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搞好项目建设全程质量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强质量安全公开监督,坚持执行工程开工前、完工后和违规违纪查处“三公示”制度,接受各方监督。建立工程验收制度,由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严格的检查验收办法,对竣工项目逐一开展验收,对验收不过关的“问题项目”责令返工整改后再验收,确保国家投资的项目改造1个成功1个,个个都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狠抓资金筹集,严格使用监管。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采取中央补助、市级配套与业主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市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补助资金1:1的比例,足额筹集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坚持按进度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中央和市级财政当年补助投资项目按照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和签订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的时间顺序进行安排实施,项目建设期间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对建设进展缓慢的项目,视情况分别采取缓拨、停拨、收回补助资金等措施。有关区县要督促项目业主积极落实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安排国家投入,避免因资金不足形成“半拉子”工程,影响全市任务完成。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专项资金纳入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监管,市财政、水利、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稽查和检查,并按规定开展审计,防止项目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对截流、挪用补助资金的区县,市里立即停止后续补助资金拨付并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

  (五)加强指导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区县的水利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建设进度的监管,采取“小分队”的方式经常派人到项目现场进行全方位的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能够安排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高效地开展,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实行项目区县政府负责制,市里主要由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其它部门负责落实政策和监督监管。各项目区县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的组织领导机构,搞好本行政区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正其常务副市长的要求,转告大家千万不能有等待换届的想法,因年龄的原因即将离开岗位的也要问心无愧,应该像朱宪生同志那样,为了事业站好最后一班岗。要建立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区县政府要与项目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把项目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开展阶段性的督查工作,市水利局要将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纳入全市“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考评奖惩。市级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开展以奖代补。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指导服务。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筹集和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监察部门要把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资金纳入惠农资金监管范围予以重点监管。国土房管部门要落实水电项目用地扶持政策。物价部门要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电价政策,适时调整小水电上网电价。安监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安全指导。政府督查部门要会同水利、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有关区县推进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供电企业要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并网接入系统建设,确保改造后电站发电全额上网。

  (三)加强经验总结,抓好舆论引导。我市作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的2个省市之一,承担着为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探索路子、创造经验的光荣使命。市级有关部门、各项目区县在试点工作中要加强探索创新,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操作、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不辜负水利部、财政部对我市的充分信任。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的宣传,尤其要注重宣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深入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要贡献,为加快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机遇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定信心、锁定目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优质、安全、高效、快速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坚决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奋力开创我市农村水电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编辑: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