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加快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市财政局局长助理 石樵
(2011年10月3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财政部、水利部决定,自2011年起,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出专门资金,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10月19日,财政部、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视频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全市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我就财政如何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有关问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
我市农村水电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并且主要分布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老、少、边、穷地区。发展农村水电不仅可以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且还有利于防洪、灌溉、供水等公益事业发展,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长期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和支持农村水电发展,支持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项目实施;出台了投资补助、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积极支持农村水电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2010年底,全市5万千瓦以下的小型水电站已达1251座,总装机容量167.2万千瓦,年发电量63亿千瓦。这些小水电站在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经济、应对气候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市农村水电建设时间较早,受当时设计水平,制造工艺影响,目前已有相当一批农村水电站存在效率不高、安全隐患突出,已经到了亟需改造的关键时期。通过实施增效扩容改造,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还可以每年增加发电近7亿千瓦时,对缓解农村和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能源供需矛盾,推进节能减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区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中央批复的试点方案,财政部共安排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试点补助资金12.34亿元,其中补助重庆将达7.01亿元,占中央补助资金总额的56.8%。这既体现了财政部、水利部对重庆的支持和信任,也是财政部、水利部对重庆的希望,希望重庆能在试点中出成绩、出经验,为全国开展此项工作产生示范效应。为此,作为财政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开展项目初设批复。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初设由水利、财政部门联合批复。此次,市里将大部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各区县财政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及时批复,对项目总投资要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确定,确保资金安排公平、公正。
(二)加快财政资金的拨付进度。各区县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要求进行规范,尽快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积极做好工程和设备招标采购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初设批复完成后,市级将及时下达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国库管理制度等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区县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水利部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大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明年底,市财政局、水利局将组织验收,根据责任对目标完成、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资金安排挂钩。
三、加强协调,确保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成功
按中央要求,我市必须在明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加快推进。
(一)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深入、细致的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各区县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对项目可行性、技术路线等进行深入论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概算,切实增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水电运营新模式。此次试点,基本上是按照中央、市级和业主各1/3的比例筹集资金,财政资金的投入为项目改造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各区县要结合这次增效扩容改造,完善资本结构,探索建立符合农村水电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农村水电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改造的良性循环道路。
(三)总结试点经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项目数量多,涉及面广,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 各区县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上下沟通和宣传,为下一步全国全面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同志们!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希望同志们增强责任感,大力开拓创新,狠抓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不负中央对我市的关爱与信任。
谢谢大家!
编辑: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