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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涪陵区顺利通过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检查 

 

涪陵区顺利通过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检查

2010年8月31日


  
  近日,长江委砂管局、市水利局、市海事局、市港航局和长航公安重庆支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涪陵区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进行验收检查。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了涪陵区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情况,对涪陵区采砂管理、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给予了肯定,通过了检查验收。

  涪陵区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高度重视砂石管理与专项执法,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充实工作力量,规范内部管理。挑选工作认真、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敢说敢干的人员从事河道管理工作,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行政审批,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杜绝滥用职权、违规执法的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区水务局、海事处、航道处、港航局、渔政站、长航公安、水上派出所等单位加强部门间联动,共同开展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对违规采砂起到了震慑作用,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搞好专项整治。形成涪陵区河道采砂基础档案,对长江蔺市、李渡、珍溪等历史上较多发生违规采砂的水域进行重点监控,制止和防范新的违规违法采砂事件的发生。

  四是重视船舶管理,强化安全培训。涪陵区水务局联合海事处、航道处对涪陵辖区内采砂业主进行安全培训,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与采砂业主的沟通,对规范河道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稿源:涪陵区水务局)

 

 

 


 

编辑: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