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通过水利部和重庆市政府联合审批
2012年1月19日
《重庆市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近日通过水利部和重庆市政府联合审批。重庆市是水利部确定的全国4个加快水利改革试点省市之一,着重在建立长效稳定的水利投入增长机制和水价改革两个方面实现突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树立大水利观念,把水利改革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并将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列为今后一段时期重庆水利的重点工作之一,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建立完善适应重庆水利发展、长效稳定、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保障重庆水利的可持续发展,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试点方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密联系重庆水资源状况及水利发展等实际和重庆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围绕“五个重庆”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首创精神、采取“先行先试”方式,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的主体作用,分步骤、有重点,稳妥推进水利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方案》主要通过抓实水利项目基础性工作,保障地方财政投入水利稳定增长、加大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以及赋予水利发展特殊的土地政策等方式筹集各类水利建设资金,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大规模水利建设;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行业、用户实际,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逐步建立城市水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村安全饮水供水水价的价格体系,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稿源:规计处)
编辑: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