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任重庆市代理市长 王鸿举辞去市长职务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2009年12月4日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召开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鸿举同志关于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黄奇帆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会议决定黄奇帆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接受王鸿举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陈雅棠、胡健康、王洪华、郑洪、卢晓钟,秘书长艾智泉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凌月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等列席会议。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奇帆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09年12月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黄奇帆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鸿举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9年12月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鸿举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