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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2006—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重庆市2006—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2009年9月2日


  8月24日至31日,水利部验收组对我市2006—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助理邓美荣陪同检查。

  验收组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以及水利部和国家农发办制定的有关农发水保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我市11个农发水保项目实施区县中,抽查了丰都、万州、奉节、开县、渝北等5个区县。验收组分成工程检查组、财务检查组。其中:工程检查组采取野外实地查看、核对图斑、询问群众、查看内业资料和听取汇报等形式,对项目任务完成数量、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后续管护和工程成效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财务检查组通过查看凭证、调阅账务、询问领导、财务人员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农发水保项目的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验收组在抽查区县、听取重庆市水利局对全市水保工作及2006—2008年农发水保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后,认为重庆市委、市政府及水利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和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与管理,尤其是项目资金管理成绩突出,其工程布局合理,措施设计得当,工程数量和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通过水利部验收。

  (稿源: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