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大力开展龙水湖水源地保护工作
2010年4月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水利(水务)工作会议和市水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取缔城乡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支撑双桥经济的发展,双桥区农林水务局会同区环保局,于2010年3月30日就龙水湖水源地保护拟定了保护措施:
一是与大足县水务局、大足县环保局达成共识,将于4月中旬前对龙水湖周边库尾的养鱼塘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划分清产权、地界,并造册存档,两区县共同制定宣传口号、补偿标准。
二是统一时间,根据调查结果先取缔污染严重的排污口,在汛期之前完成所有排污口的取缔,同时要求对受到污染的水源,应在治理好后才能排入湖中。
三是合理配置鱼种,在龙水湖实施生态养鱼。
四是两区县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每月定期联合执法检查,确保龙水湖水源地水质不受污染。
(稿源:水资源处)
编辑:MOSSOUTSIDE\moss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