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发布实施重庆市水利系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水资源〔2007〕13号
2007年8月10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有关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要求,提高水利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编制完成《重庆市水利系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正式发布,并于2007年8月15日生效实施。请各单位、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对照相应职责,切实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附件:《重庆市水利系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二○○七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水污染 预案 发布 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8月9日印
(共印80份)
编辑:MOSSOUTSIDE\moss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