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城市垃圾处理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7〕8号
2007年2月8日
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永川区城市垃圾处理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永川区城市垃圾处理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资料正确,内容较全面,编制深度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共占用和扰动原地貌及植被面积28.09hm2;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5.27hm2,其中:土坎梯土1.29hm2、石坎梯土1.34hm2、林草地21.14hm2,水域1.5hm2(山坪塘2.49万m3);零星树木1321株。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28.09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6.27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1.82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布置,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应根据工程建设不同的区域分别分区治理,根据工程分析,本水保方案主要划分填埋场主体工程与设备区、进场道路区、管理区、料场区、临时堆渣区和直接影响区等六个区。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工程总体布局规划,结合各部分施工特点及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和防治目标,统筹布设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提高土地生产力相结合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区采取全面、系统的防治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土保持措施为:
(一)填埋场主体工程与设备区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实施水保方案领导管理机构,强化工作人员的水保意识;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水保监理制和档案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观测和预防;选用合理的施工期、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采取先拦挡后堆弃方式,并及时清运开挖的土石料;土石料运输严禁超载,并加盖运输等预防保护措施。
在垃圾坝的下游侧设排水沟,长105m,沟末设沉沙池;在垃圾坝左右坝肩的裸坡下部采用M7.5浆砌块石护坡,坡脚设M5浆砌块石排水沟,长70m,沟末设沉沙池;在块石护坡顶部以上设框格护坡,框格内种草,面积0.11hm2;在填埋场封场时撒播草籽绿化,面积23.10hm2。
在渗滤液处理站两侧和下游设排水沟,长110m,沟末设沉沙池;工程扫尾时,对渗滤液处理站周围进行整治,并植树和撒播草种绿化,面积0.15hm2。
(二)进场道路区
在进场公路靠山坡一侧设M5浆砌块石排水沟,长500m,每隔100m设1个沉沙池;在松软边坡底部修建M5浆砌块石低挡墙,长105m,对挡墙顶部以上边坡撒播草种绿化,面积250㎡;在公路两侧种植行道树。
(三)管理区
在管理区周围修建M5浆砌块石排水沟,长210m;对空闲地植树和撒播草种绿化。
(四)料场区
开采前在料场周围修建M5浆砌块石排水沟,长1600m,沟末设沉沙池;取料完毕后在坡脚采取浆砌石护坡和排水沟,沟末设沉沙池,并对开采后的地面撒播草种绿化,面积1.45hm2。
(五)临时堆渣场区
在临时渣场下游(南侧)修建M7.5浆砌块石重力式挡渣墙,长45m;在渣场周围修建M5浆砌块石排洪沟,并设沉沙凼;渣料用完后植树和撒播草种绿化,面积1.62hm2。
(六)直接影响区
施工扫尾期,清理场地并撒播草种绿化,面积1.43hm2。
六、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估算新增总投资为161.2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3.59万元,植物措施24.70万元,临时工程13.81万元,独立费用29.74万元,基本预备费6.7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2.71万元。
七、请你公司继续认真做好水保方案的初步设计工作。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向我局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附件:永川区城市垃圾处理场水土保持方案特征表
二○○七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方案 批复
抄送:水利部水保司,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保监测总站,市水政监察总队,永川区水务局,重庆永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稿源: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