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财务处(会计核算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及财会队伍
建设。
2.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经济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水利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并监督实施。
3.研究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拟定并监督实施有关财务方面的
政策、法规、制度和办法。参与市级有关部门水费价格的制定工作。
4.负责衔接申央和市级水利资金拨付;对各项水利资金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综合管理。参与水利投资
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
5.负责局机关财务及相关资金的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6.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拟定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并监督实施。
7.负责局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联系局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8.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079037,传真:8907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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