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河道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河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编制河道(湖泊)岸 线综合利用管理规划 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域、岸线、河堤等河道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3.负责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
4.负责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采砂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管河道管理权限内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批和直接管理河段砂石开采审批及许可制度。
5.组织实施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砂石资源费征收制度。
6.负责组织制订重点河道清障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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