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农村水利处(水库移民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研究提出农村水利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拟定有关规范和标准。
2.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木建设和已成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3.免责全市大中型已成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乡(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灌区配套改造工作;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机电
提灌管理工作。
5.参与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
6.负责部属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7.参与水利基层单位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扶能培训工作。
8.联系水利工程综合经营管理站的业务工作。
9.指导供水水质监测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8907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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