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审计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文及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负责局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制定有关审计制度和业务规范;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对全市水利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申存在的带倾向性
问题,组织在全行业进行审计调查。
5.负责审计的统计工作。
6.承办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079057,传真:8907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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