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
1.制定全市水利政策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自治县)的水利政策研究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水法规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3.组织拟定市级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区县拟定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4.负责地方性水法规、规章适用问题的解释和答复工作。
5.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承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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