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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潼南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先进楷模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潼南县水务局党组

关于先进楷模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激扬士气,推动我县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集中开展学习先进楷模活动的通知》(渝水党〔2010〕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方位、多角度地集中展现本系统先进楷模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唱响“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主旋律,为促进我县水利可持续发展创造更有力的社会舆论支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先进楷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调抓,部门单位抓落实及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宣传对象
  先进集体:潼南县水务局等单位;先进个人:蒋中权等先进个人。
  四、宣传内容:
  先进集体:立足部门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有新举措、新成就;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跨越发展的典型;在水利发展改革方面锐意进取的典型。
  先进个人: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私奉献的典型;抢抓发展机遇,促进本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的典型;创新思路,促进本单位向科学发展理念转变的典型;长期坚守基层的典型;奉献爱心的先进典型。
  五、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潼南县水务网、水务简报、水务组工信息、墙(板)报、宣传橱窗、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多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潼南报》上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
 

编辑:mossservice